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
《“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
为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科学部署、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长江、黄河流域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和《“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行动方案”工作目标
到2025年,长江经济带初步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率先建成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的城市转型发展地区。城市生态修复成效显著,都市圈和大城市基本建成可持续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绿色出行品质显著提升,绿色社区和绿色建筑广泛推广;流域区域协调建设治理水平更加高效,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显著增强,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城乡建设环境品质明显提升,沿江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获得有力推进;智能化建设管理深入推进,山水人城和谐相融风貌更加彰显,城乡风貌改善显著,长江大河文明价值得到充分彰显;城乡建设领域低碳减排成效显著,城乡建设引导的绿色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到2025年,黄河流域人水城关系逐渐改善,城镇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工程有效推进,城市风险防控和安全韧性能力持续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市转型提质、县城建设补短板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普遍推广;黄河流域各省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日益完善,沿黄城市风貌特色逐渐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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